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宁波跨境电商行业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为全力支持宁波跨境电商企业防控疫情复工复产,挖掘外贸新增长点,宁波海关在以往支持服务措施的基础上,精准施策,进一步强化海关政策制度和措施的有效供给,特制定支持宁波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发展十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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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有业务需求、监管条件成熟的辖区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大力推进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试点开展特殊区域跨境电商出口业务,支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跨境电商出口集拼业务,实现宁波地区跨境电商出口多模式发展。
积极争取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创新试点,将跨境电商出口模式从一般贸易出口模式下区分出来,在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管理方式等政策制度方面先行先试,力争宁波成为单列该类业务模式监管代码后的首批试点城市。
充分利用宁波舟山港的航线运力优势,推进关区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通过海运口岸出运。加强与其他海关协调配合,探索研究在转关业务中使用电子关锁施验封,助力宁波地区跨境零售出口商品转关至其它口岸出境。
全面组织实施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跨境电商包裹出口、特殊区域跨境电商出口等模式退货工作,实现跨境电商出口的正向与逆向物流闭环,促进宁波跨境电商企业大胆“走出去”,加速拓展海外终端消费市场。
电商企业从国外采购存入区域(中心)的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可向国外消费者进行终端销售,并按照特殊区域跨境电商包裹零售出口办理海关手续,转关运输至口岸出境。通过流程和程序创新,积极推进特殊区域跨境电商“一盘货”业务模式落地。
针对跨境电商进口产品品种多、采购方式多、境外供货商多、企业难以准确申报等问题,试点“先理货、后入账”业务模式,实现快速提离港区、快速入库理货、即时上架销售。鼓励大型电商企业集中在宁波设置物流中心和产业链管理中心,实现通关、理货、运输、仓储、交易等多环节高度集约化作业。
针对中东欧博览会及有关展会实际需求建设网上博览会、开设常年展,选定部分关区内企业作为试点企业,按网购保税进口模式办理参展商品进境申报手续,提供担保后申报出区展示;参展商品在展会期间可通过跨境电商平台线上交易,消费者可自由选择多种提货方式,按网购保税进口方式核减账册底账数据。
主动创新退货管理措施,在明确电商企业承担商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的前提下,支持在有条件的区域(中心)设立“退货仓”,开展退货集中理货,实现“分批入区、集中理货、准确申报”。优化退货监管流程,对不征收税款、不累计年度个人交易金额的退货商品,延长退货运抵期限至45天,探索超期退货商品便利化措施。
对于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和复工复产跨境电商进口物资,实行7*24小时预约通关,减少检查比例,实现该类物资通关“零延时”;实行“网上受理、远程办公”,实现“无接触通关”。支持企业采用银行保函、关税保证保险等模式开展税款担保,疫情期间允许企业在原担保到期后使用银行保函进行税款担保;受疫情影响无法在规定缴款期限内缴纳税款的,可以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缴税款,海关免征税款滞纳金。综试区企业出口海外仓货物可在跨境电商监管场所报关,优先查验;如需查验由受理报关的海关实施,出境地海关一般不再实施查验;在告知海关的前提下,查验时可免于到场,或委托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到场协助海关实施查验。
加强对跨境电商行业的风险分析和稽查核查,引导企业开展自查和主动披露,持续监测、分析并严厉打击跨境渠道公民身份信息被盗、虚假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正公平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自主备案。精简备案流程,对于管理规范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优先开展认证培育。针对“618”、“双11”等电商促销季,做好业务态势监控、风险评估及技术保障,力求服务更优化,措施更有力,通关更顺畅。
图文来源:阿拉甬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