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跨境电商,面对自税清关与包税清关时,总是犹犹豫豫。还有很多做美线的朋友经常会听到美国进口商要买Bond,这个Bond究竟是指什么,有什么用途,如何购买?
那么今天,Mark Lin就为大家简单说一下亚马逊欧洲站自税清关和包税清关的区别。然后在给大家讲解一些美国进口清关所需要的“Bond”。毫无疑问,“自税”就是亚马逊平台或其他电商平台的商家,自行使用自己在欧洲申请的税号(VAT+EORI) ,以此提供给货代作为清关使用;清关后的税金(关税和增值税), 实报实销给客户。当然,会收取一定的税金预付手续费 (货代提前支付 ),一般是 1%- 3%的税金金额。一些货代在欧洲注册税号( VAT+EORI)以此提供给客户清关,产生的税金,货代承担,不收取客户。或者一些货代的海外清关代理(or 兄弟姐妹朋友等)提供税号给货代,税金产生后由货代承担,不收取客户税金的成本。货代会在运费和运费附加费上面添加。欧洲清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运作清关递延的模式,即进口的VAT(增值税)可以递延缓缴 (不代表不缴)。 递延合规化情况下,VAT会在最终销售后,缴纳销售VAT (19%- 25%不等,根据每个欧洲国家而定)给当地税局。清关不递延情况下,VAT会在最终销售后,缴纳销售VAT,然后在每个月或者每个季度商家的税务代表,处理申报VAT的时候,进口VAT会自动退回给卖家。不管是递延清关,还是不递延清关,最终产品在平台上销售后,都需要缴纳销售VAT给当地国家税局,最终等于只需要缴纳一次给当地税局。货代公司一般会选择比利时,荷兰等口岸(海运+空运),匈牙利和捷克等东欧国家( 铁路+卡航),进行递延清关,则没有缴纳进口VAT, 只是缴纳进口关税(Duty)。作为电商商家, 不要想着能节省成本, 而选择包税渠道, 免得接下来电商平台或者税局海关追溯商家的进口记录( 包税,客户没有记录) 或者销售记录。稳定的物流服务是销售运营的重要环节。因为欧洲亚马逊平台及海关税金已经开始重视某些电商商家的行为,会更加严格把控清关和清关后的销售环节。合规化运作欧洲市场(产品合规化+ 税务合规化), 虽说成本相对高点, 但专业市场会给到商家一定的专业市场份额。然后Mark Lin再来和大家详细的讲讲美国进口清关所需要的“Bond”,Bond是美国进口清关必不可少的,没有购买Bond,就相当于没有在美国海关备案,即便发送了ISF,也不能在美国清关进口,甚至还会面临罚款。所以发货前向第一次合作的美国“CNEE收货人”问一下是否购买了BOND。这是非常重要的。“Bond”由FMC(Federal Maritime Council)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推行,实际是美国进口商向美国海关购买的一种保证金。美国进口商因某些原因产生罚款时,美国海关就可以在Bond里边扣钱。美国进口商因故不提领货物且不支付任何费用弃货时,美国海关除了逾期拍卖货物以外,可以向保险公司求偿以支付该货物在美国产生的各项费用(storage堆存费、duties税金等)。年Bond,在系统里是显示的是“Continuous Bond”,每年只需要购买一次,适用于一年内经常进口货物的进口商。“Continuous Bond”大约一年货值$100,000之内费用是$500。(购买年bond的无须另购买ISF Bond)单次Bond(简称STB),在系统里面显示的是“Single Transaction”,对于存在倾销风险的货物,美国海关会要求购买单次Bond以规避税收损失风险。“Single Transaction”最低$50一票,每超过货值$1000,增加$5。ISF bond货值$100,000之内费用最低是$90一票。(购买单次Bond需要另购买ISF Bond)
从以上可以看出,单独一次性的BOND的费用不如按年购买BOND的划算,所以大部分公司都是按(年BOND)购买。但是如果存在倾销风险的货物商品,美国海关或清关公司会要求买单次BOND以规避税收损失风险。根据美国海关法规,进口Bond是为了确保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的履行。主要目的是保证进口关税和税款的支付,以及确保对所有美国进口商品通关管理法律法规的遵守。如果不购买BOND,就等于没在美国海关备案,即使ISF十项内容是正确的,也不会被海关接受,到时会清不了关,同样也会面临罚款。(1) CBP Form 301 (第一页), CBP Form 301 (第二页)。(2) bond application(BOND申请表)。(3) CBP Form 5106 (if applicable)。(4) any other documents (比如POA/Power Of Attorney报关委托书、partnership papers等。目前请只提交一份CBP Form 301第一页的扫描件即可,其它文件暂不需要,税收部门预计未来会要求提交所有说明文件。所有文件扫描成分辨率不高于300的TIF格式,所有文档合并为一个邮件附件发到cbp.bondquestions@cbp.dhs.gov。如办理流程或特殊申请等常规问题直接咨询(317) 614-4880 或邮件发往cbp.bondquestions@dhs.gov。如果Bond申请被拒绝,可拨Reject Team的语音邮箱(317) 614-4881,接收更正申请文件的传真是(317) 298-1042。出口到美国的货物既可以用美国收货人(Consignee)的名义清关,也可以用发货人(Shipper)的名义清关。这种清关方式,由美国收货人(Consignee)提供POA(即Power of Attorney 委托书)给货代的美国代理,同时需要用美国收货人(Consignee)的Bond。这种清关方式,由发货人(Shipper)提供POA给货代,货代再转给美国代理,由美国代理帮助发货人(Shipper)在美国办理进口商海关登记号(Importer Record of no.)同时需要发货人(Shipper)购买Bond。无论用哪一种清关方式,美国收货人(Consignee)都必须提供税号Tax ID(也叫做IRS NO.)才能清关。Mark Lin 建议朋友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Bond的类型并提前购买好,或者与收货人确认对方的进口商抬头是否已经购买,或者委托货代进行购买。希望以上对大家能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来扫一扫底下的二维码,一起交流交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