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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年又来到,今年的个人所得税又与往年有什么不同之处呢?
2020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优化个税扣缴方法的公告
从2021年1月起,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上一个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
意思就是固定从一处取薪且年收入≤6万元的人,单位不预扣你的个税了!举个例子:
例如:小明1月工资8000,2月8000,3月-12月每月4400,不存在其他的扣除事项,那么2020与2021预扣预缴个税的各多少呢?
1月预扣预缴税额=(8000-5000)*3%=90
2月预扣预缴税额=(8000*2-5000*2)*3%-90=90
3月预扣预缴税额=(8000*2+4400-5000*3)*3%-90-90=-18<0,不用预扣预缴,之后4-12月都是小于0, 不用预扣预缴;
总计预扣预缴=90+90=180,如果不汇算清缴就本年度就缴180或等汇算清缴时再退回180元的税款。
因为减除费用是一次性可以扣除60000元,那么1月至12月都是不用预扣预缴税额,因为每个月累计都没有超过6万元,也就意味着你可以省去汇算清缴这个步骤了。
当然,超过6万元又不一样了,到时就是从超过的那个月份开始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