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商标注册概述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布局,“一带一路”、“冰上丝绸之路”计划深入开展,我国与冰岛等北欧国家政治经济交流合作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进入冰岛市场,进行一系列经济活动。近年来,我国企业的冰岛商标注册也日渐增多。以下内容总结了冰岛商标注册的概述,以供大家参考:
冰岛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兼顾“使用在先”。在冰岛获得商标保护的方法有两种:一是进行商标注册而获得商标权利;另一则是通过使用获得保护。
冰岛商标注册流程:1.提交申请2.官方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包括绝对理由及相对理由审查)3.进入异议(公告)期4.核准注册注册周期大概在7~10个月。
所需材料:1.申请人名称和地址;2.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3.商标图样。4.签字的委托书扫描件5.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果申明优先权)
绝对理由审查:冰岛知识产权局审查商标的绝对理由如下:1.不符合商标定义其他要求的标志2.没有任何显著特征的标志3.仅由可在贸易中用于指明商品的种类、质量、数量、预期用途、价值、地理来源或商品生产时间或服务提供时间的标志或标志组成的标志4.完全由在当前语言或真实和既定行业惯例中成为习惯的标志或指示组成的标志5.仅由形状或其他由商品本身的性质产生的,或为获得技术结果所必需的,或赋予商品实质价值的特征构成的标志6.违反道德或公共秩序的标志7.具有欺骗公众性质的标志,例如商品或服务的性质、质量或地理来源8.违反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三的标志9.任何法规或法律规则或国际协议禁止注册的标志10.恶意申请注册的标志
相对理由审查:冰岛知识产权局审查商标的相对理由如下:1.与在相同/类似商品或服务注册或申请的在先商标相同/类似的标志2.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
在先权利人的同意书:需特别注意的是,因相对理由被驳回的案件中,冰岛知识产权局接受在先权利人签署的同意书,以克服审查意见,申请商标从而获得顺利注册。申请人可以向办公室提交同意书的时间:1.主管局收到国际注册通知后2.在发出临时驳回之前3.在发出临时驳回后
异议制度:冰岛商标的异议期(公告期)为期2个月。第三方可以以相对理由或绝对理由提起商标异议。异议程序:1.异议方提出异议申请,异议方有2个月的时间补充证据或完善异议理由;2.官方审查该异议申请,审查通过通知商标权利人;3.商标权人有2个月的时间进行异议答辩。若异议理由是基于与异议方在先商标存在混淆的可能性,则商标权人有权要求异议方证明其在先商标的使用情况。若被异议商标为马德里商标,官方将给予商标权人3个月的期限进行答辩;4.若商标权人不进行答辩,该异议将进入官方裁定阶段。冰岛知识产权局也可以给予双方1个月的期限来提交进一步的声明。期间双方可要求延长期限。5.官方审查双方提交的材料,作出异议裁定
异议中的暂缓审查请求:若双方需针对该异议进行调解,可合意向冰岛知识产权局申请暂缓审查。官方将给予至少2个月的暂缓审查时间以供双方进行和解。应双方当事人的请求,暂缓审查的期限可以每次至少延长2个月。如果当事人达成协议,无论是否继续进行异议程序,该决定都应报告给冰岛知识产权局,冰岛知识产权局将继续或者驳回异议程序。自调解开始 24 个月后,如果未收到有关调解结果的信息,冰岛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异议程序。
商标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10年有效,每10年续展1次。冰岛商标注册续展申请最早可在注册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向冰岛知识产权局提出,但不得迟于该期限届满后六个月。
未使用撤销制度:冰岛商标注册后连续五年内未使用,任何人可对其提起撤销申请。五年使用期限自商标注册日期起算。程序上,撤销申请人需提供一定的不使用证据支持其撤销申请,而后官方将通知商标权人,并给予2或3个月时间答复。中间可能会有一轮双方质证环节(如官方认为有必要)。最终,由官方审查并做出裁定。撤销的其他事由:1.由于商标权人的作为或不作为,商标已成为其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2.由商标权人或经商标权人同意以可能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尤其是在商品或服务的性质、质量或地理来源方面上的使用。
若需了解更多资讯,敬请来函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