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注册美国商标会需要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注册的方式,最常见的为“实际使用”和“意向使用”两种方式,选择不同的方式,其注册所需要的材料、流程程序、和费用都会有所区别。在之前的实务中,客户通常都会选择以“实际使用”的方式注册,因为这种方式较为简单,即使客户不能够提供使用证据,也有部分客户愿意让代理机构做一些使用证据递交。但是随着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商标申请合规性及材料真实性的审查越来越严格,导致很多客户因为提供的使用证据不合规被驳回。因此我们在申请美国商标时,一定要做足准备,选择合适的申请方式,避免后期出现驳回的情况。下面小编给大家分析下这两种注册方式的区别、及各自的优缺点。
实际使用
指的是该商标在申请日前已经在美国使用。“使用”主要是指标有该商标的产品已经在美国市场上销售或者在美国媒体进行了广告宣传。当然,申请人需要在其商标指定的所有商品或服务上都进行了使用,而不能仅是在部分商品或服务的使用。
优势:
1
相比其他类型,费用比较低廉;
2
资料比较容易准备;
劣势:
1
要求高。随着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越来越普及,以及入驻各大平台的需求日渐严格,很多并没有实际使用或者使用证据没那么“高质量”的时候,这种方式申请就很难了,就算提供1到3个不同产品的证据,仍有可能被要求继续补充证据;
2
周期长。随着美国商标局对使用证据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很多商标在申请阶段都因为证据不符合要求而被下OA(审查意见),极大地增加了申请人商标申请的成本,同时商标申请周期也被拉长迟迟不能拿到审查结果,直接影响到之后的商业布局。
适合人群:
商标已经在美国市场使用,如:在亚马逊、eBay等电商平台上销售商品;把货物运往美国开始销售等。
注意:如果商标在注册前还未使用,为了满足“实际使用”条件而伪造使用证据,大概率会收到驳回审查意见,要是一开始提交的证据存在造假,后面补充的证据就算是真实无疑,审查员也可能会因申请人的不诚信而持续驳回申请。
意向使用
指的是该商标在申请日前未在美国使用,无法提供相关的使用证据。意向使用可以先不用提供使用证据,在商标成功通过长达半年甚至更久的审查期及公示期后,才需要提供使用证据,届时只需支付相应官费并提供使用证据即可。
优势:
省事。申请时无需准备证据,进而在审查阶段不存在使用证据不合格而被驳回的风险,顺利通过的概率就会更高,申请人拿到申请号后可在Amazon上进行TM备案,然后开始销售,等审查合格公告结束无人异议后就可以立马提交合格的商标使用证据。
优势:
耗钱。相比实际使用申请基础,多了一笔“提交使用声明”官方费用。商标权的前提就是基于商业使用,故在审查合格公告结束无人异议后,USPTO会发出准予提交使用声明的通知(NOA,notice of allowance),收到NOA后,申请人需要在6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声明已经开始使用或申请延期提交使用声明,每次延期请求可以获得额外6个月期限,一共可以延期5次。无论是提交声明还是延期,都会产生新的官费。
适合人群:
新品牌未实际使用。
以上便是“实际使用”和“意向使用”两种方式的区别及各自的优缺点。当然要想注册的美国商标成功获得授权,不单单是选择注册方式就行了,最重要的是可注性分析,以及选择的渠道是否专业,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