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通关名词
1、查验(检查):是以经过审核的单证为依据,对货主申报的内容进行直接实际的核实和查对,除有特殊规定准予免验者外,进出境货物的运输工具均应接受海关的查验,它为打击走私违法情事及为征税、统计提供实际监管依据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2、单货相符:在办理进出口海关手续时,经查验货主申报的进出口货物的单证与实际进出口货物相一致,习惯上称为单货相符。
3、单货不符:在办理进出口海关时,货主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单证与实际进出口货物经核实不一致,习惯上称为单货不符。
4、放行:就是指对经过审单、查验、征税监管环节后已人备单货相符的货物和运输工具签印放行的监管行为。
5、开验:海关在查验过程中。针对有些货物做细查细验时,进行内外包装开拆核实查证的行为。
6、开拆:海关在查验工作中,对需要重点查验的货物进行开箱拆包细验的监管行为。
7、重封:对受海关监管的货物由于复查等原因需要再次施加关封的行为称为“重新加封”,简称重封。
8、关封:用于海关内部联系、交接有关单证所使用的印有“海关关封”字样,可以加封的信封。
9、纸封:用于加封小件海关监管物品的纸质封条。
10、结关:办结或暂时办结海关监管手续的行为。
11、进出口许可证:是国家管理进出口贸易通关证件,由对外经济贸易部及其授权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局和特派员办事处审核签发,从92年起,进出口许可证上各项标注中英文对照、商品名称、编码和计量单位,采用“商品分类和编码协调制度”。
12、保函:是由担保人按照海关的要求向海关提交的,订有明确义务的一种担保文件。
13、担保:以向海关缴纳保证金或提交保证函的方式,保证在一定期内履行其承诺义务的法律行为。
14、保证金:是由担保人向海关缴纳现金的一种担保形式。
15、滞报金: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应当向海关申报。超期未报的,从第十五天开始海关所征收的延期未报罚金称为滞报金,日征收金额为进口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不足10元的免收.
16、报关期限: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
17、 截关:正如上文所提,各个船公司都会对装载的货物有一个报关的时间期限,通常在开船前4天左右可以进行申报,到开船前的一天或两天停止接收海关放行信息,这就是截关。
18、 结关:结关是海关放行后的一个程序,将获放行的有关资料及货已装船的资料送交海关,备案存档及后续的出口退税(外汇核销)等工作。因此结关日是指国际航行船舶于出口前办完海关手续、结清应付的各种款项,海关准许离港出航的日期。
19、 通关:通关即结关、清关的一系列动作的统称,是指进出口货物和转运货物,进出入一国海关关境或国境必须办理的海关规定手续。只有在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加工贸易方式下后期核销完毕,这一系列动作完成后才叫通关
20、自动出口限额:指出口国在进口国的经贸压力下,或为了维护出口价格的稳定,而自动限制某项商品对进口国的出口。
21、转关货物:指经收、发货人申请并经海关核准进口货物可以转至设有海关的指运地办理进口手续;出口货物可以在设有海关的起运地办理出口手续后,再转运至出境地海关核查放行出口。转关货物向海关申报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
22、海关监管货物:对进出境受海关监管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切货。统称为海关监管货物。
23、中转运输:常指商品运输在商业系统内的中间转运。即商品运输不直达目的地,须在中途变换运输方式或更换运输工具的一种运输方式。